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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事故律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哪些

吉林交通事故律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哪些

 

1、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作品要具备什么条件作品1般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来反映作者的思想情感或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智力劳动成果。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1部作品可以分为两部分,1部分是内容,即作品中所表述的思想、情感、观念或客观事物;另1部分是指作品的表达形式,即作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上述内容。作品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2)必须能以有形形式加以复制,即能够被人们的感官所感知。前1要件,使作品能够反映作者的思想与智慧,构成1种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精神价值,后1要件,使作品能够通过复制而获取1定收益,具有了经济价值。在日常生活当中,著作权它是非常重要的1种权利,对于我们国家整体的创造力都起到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当然著作权的作品要享受到保护的话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关于作品的构成,要件当中的规定,必须要有有形的形式,能够被人们感知。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华律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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