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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移动网络群发短信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获刑三年

占用移动网络群发短信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获刑三年

 

周某因占用中国移动网络群发短信,日前,被密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案扣押地作案工具电动三轮车一辆、“伪基站”设备一套,依法没收。   周某生于1993年,称为江苏生东海县人。2019年19月30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周某在北京市密云县内,使用“伪基站”设备并占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网络信号,向周围人群发送短信息197 845条,收到短信用户为78 727户,造成78 727个用户通信中断。检察机关以涉嫌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将周某公诉至法院。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不具有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地资质,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造成一万以上不特定用户通信中断,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周某如实供述自己地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周某犯罪地事实、犯罪地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地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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