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一楼盘买房送百万级疾驰?涉不合法竞争四川内江一楼盘买房送百万级疾驰?涉不合法竞争
对此,内江市工商局表示,根据《反不合法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楼盘宣称"买房送百万级疾驰”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不合法竞争。 目前,该局已参与调查此事,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对楼盘作出相应处罚。 4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在接到市民反映后,前去内江城区兰桂大道的该楼盘发现,该楼盘销售中央及工地围墙处有多个大幅铺板,宣称"买房送百万级疾驰”。 铺板详细内容均为,该楼盘2期5月1日将开盘,设置有五个奖项,其中特等奖为S320疾驰,一等奖为E320疾驰,二等奖为B200疾驰,三等奖和四等奖分别为5万现金,家电5件套。 楼盘销售职员证明,这是楼盘二期销售推出的流动,买房后即可介入抽奖。 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设有1名,2名和6名。 内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相关负责人先容,《反不合法竞争法》第十三条划定,经营者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包括"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也就是说,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无论是疾驰,仍是5万元现金,价值都超过5000元,家电5件套也很可能超过5000元."该负责人表示,该楼盘抽奖式销售,奖项的金额已显著超过5000元,已涉嫌构成不合法竞争。 "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买房者,但同时很可能影响其他楼盘的销售." 4月21日,内江市工商局已前去现场查望,参与调查此事。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分已责令楼盘绝快撤除相关铺板。 待调查清晰后,将给予楼盘相应处罚。 根据《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二十六条,如终极认定楼盘"买房送百万级疾驰”的行为构成不合法竞争,工商部分可根据情节处以楼盘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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