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943872050

签约时买受人对房屋面积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签约时买受人对房屋面积的知情权和开发商的义务

 

签约时买受人对衡宇面积的知情权和开辟商的义务 对商品房面积计较依据,买受人拥有知情权,开辟商也有奉告义务。

    

开辟商贩卖(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所在将有关衡宇修建面积计较资料或测算资料举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受人可要求面积计较表或测算表,开辟商应向购房者提供《衡宇修建面积计较表》;签署衡宇交代书或签署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辟商应向购房者提供《衡宇修建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衡宇公用部位修建面积申明》中必需将分摊的共有部位所有列明,并能与修建平面部署图对比考核。

    


吉林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昊
执业证号:12202201410392348
联系电话:18943872050
电子邮箱:343232186@qq.com
QQ/微信:343232186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99-26号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