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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成都成华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成都成华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是什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需建设,应保绝保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我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进无房家庭,独身只身无房职工和农村入城务工职员的住房难题,根据保障对象基本住房需求确定建设规模,确保应保绝保。

     (二)坚持政府组织,社会介入的原则。

     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投进,在政府投资筹集房源的同时,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积极性,鼓励其投资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三)坚持统筹规划,公道布局的原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需乞降住房租赁市场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进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区域分散布局,点位适度集中的方式,集中建设的项目应在交通便利,公共举措措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内安排。

     (四)坚持同一治理,分区实施的原则。

     市房产治理部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治理的政策制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视检查,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铺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详细实施工作。

     监察,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国土,建设,规划,税务,公积金治理中央,银行等部分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治理和监视工作。

     二,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进无房家庭,独身只身无房职工和农村入城务工职员。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进无房家庭。

     (1)家庭年收进在划定的收进尺度以内;(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需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需作为共同申请人;(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独身只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进在划定的收进尺度以内;(2)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入城务工职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进在划定的收进尺度以内;(2)具有本市户籍;(3)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4)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非本市户籍,并在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发铺区企业就业的农村入城务工职员,可通过租赁在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发铺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业自建集体宿舍,解决栖身难题。

     (二)政府引入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难题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进限制。

     (三)独身只身职工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2人户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根据经济发铺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进等因素变化,市政府按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年收进尺度,并向社会宣布。

     2010-2011年度,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年收进尺度为7万元以下(含7万元,下同)和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下同)两档,个人年收进尺度为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下同)和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下同)两档。

     (五)郊区(市)县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范围。

     (六)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什物配租为主,货泉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由保障对象自行选择保障方式。

     什物配租由政府或公共租赁住房权属单位提供,住房面积和房钱尺度按划定执行。

     货泉补贴由住房保障机构按照划定尺度向保障对象发放。

     货泉补贴尺度和办法由市房产治理部分制定。

     三,房钱尺度和租赁治理(一)公共租赁住房房钱尺度原则上按照市场房钱的70%-80%确定。

     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进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进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市场房钱70%的尺度,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钱;年收进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进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房钱80%的尺度,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钱。

     市场房钱由房产治理部分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并宣布。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租赁合同期内不调整房钱。

     合同到期确需续租的,承租人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前提的可以续租。

     (三)符合配租前提的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承租人应按照合同商定使用房屋及附属举措措施,不得擅自对房屋入行装修。

     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钱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用度。

     承租人可以按划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钱。

     对承租人拖欠房钱和其他用度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进中直接划扣。

     (五)房产治理部分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通过进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栖身情况入行核查和动态跟踪治理,严禁违规出租,出借,闲置或改变住房用途等行为。

     房产治理部分负责组建或选聘专业物业治理公司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治理工作。

     (六)房产治理部分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档案治理轨制,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治理及利用等工作,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正确,并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治理。

     四,建设尺度和房源筹集(一)建设尺度。

     1,公共租赁住房东要知足基本栖身需求,符合安全卫生尺度和节能环保要求,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房或集体宿舍。

     集体宿舍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尺度。

     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知足栖身基本功能需要,套型比例和结构实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25至60平方米以内。

     3,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简朴,合用,环保的原则入行装修,详细装修尺度由市房产治理部分制定并宣布。

     (二)多渠道筹集房源。

     1,房产治理部分通过投资建设,采购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2,在适当地段的部门新增普互市品住房项目中,按照项目住房建筑面积3%-5%左右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市规划部分会同市国土,房产治理部分在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案中设定出让前提,划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套型结构,建设尺度,规划前提,举措措施前提及开竣工时间等,并在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商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竞得人无偿移交政府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3,房产治理部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市场租赁一定数目符合前提的房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提供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前提的对象租住。

     4,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条件下,企业可在自有土地上投资建设集体宿舍,用于企业内部员工栖身;在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发铺区,可由所在区(市)县政府或管委会组织,集中建设集体公寓和宿舍,由用工企业租赁。

     5,结合场镇改造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使用存量或置换的建设用地修建公共租赁住房。

     6,鼓励和引导社会气力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社会气力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进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所建住房纳进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治理体系,房钱水平,建设尺度,保障对象,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同一政策划定。

     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产权回投资人所有。

     按土地出让合同商定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属政府投资项目。

     五,租赁申请及配租办法(一)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租赁申请办法。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进家庭或独身只身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申请,核实申请人的人口,住房状况,收进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后,将初审情况送所在区民政部分和房产治理部分。

     区民政部分负责收进核定工作,区房产治理部分负责住房审查工作并汇总各部分审查意见,按程序确认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二)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配租办法。

     1,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启动前,市房产治理部分在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和指定媒体上,对配租的房源地址,套型,面积,房钱尺度及申请时限等相关信息入行公告,并接受申请。

     2,市房产治理部分对符合前提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组织公然配租。

     对未能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入进下一轮公然配租。

     3,取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划定时间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未定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抛却配租资格。

     4,市房产治理部分在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和指定媒体上,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结果予以公示。

     (三)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发铺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业自建集体宿舍,由建设主体自行实施和治理,由房产治理部分负责指导和监视。

     (四)郊区(市)县结合实际,按照公平,公然,公正原则,制定本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及配租办法。

     六,退出治理办法(一)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关系,退还承租住房。

     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前提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收进尺度的,应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关系,退还承租住房。

     (三)承租人有下列违背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划定行为的,应解除租赁关系,退还承租住房: 未如实申报家庭或个人收进,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连续3个月未定期缴纳房钱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的;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的;无合法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住房栖身的;其他应该取消承租资格的情形。

     承租人确有难题的,经申请并经市房产治理部分同意,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承租人仍不退还的,按市场房钱的1.5倍收取超期房钱,并在适当范围通报,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七,建设计划和资金来源(一)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铺的实际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实行需求调查,根据保障对象的基本住房需求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确保按需建设,应保绝保。

     (二)政府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进,投资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进。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中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建设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金融机构应按划定予以支持。

     (三)政府投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预算治理,坚持"项目治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维护,治理和投资津贴。

     政府投资(含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钱收进缴进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

     市财政部分会同市房产治理部分制定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政府性资产移交,划转治理办法。

     八,政策支持(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进年度土地供给计划和住房保障实施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地。

     (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举措措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相关划定给予税收优惠。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试行,试行期2年。

     市房产治理部分及市政府相关部分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配套实施办法。

     试行期间,国家,省有关部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的划定执行。

     以上资料就是小编为大家收拾整顿的,成都成华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是什么的具体先容.我们可以望出成都市政府在制定公租房政策上,有着相应的原则和保障对象,以及保障方式,在执行的时候,成都市人民政府也会要求相关职员入行监视,并且针对房钱以及建设尺度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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